來授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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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前館為典藏發展及教育推廣之應用,積極推動本館珍貴藏品圖像及品牌授權之文創商品。
有意願加入本館商品設計產製的廠商,需提送書面企劃書(一式5份),敘明以下相關資料,由本館成立評審委員會審查。
書面企劃書敘明項目:
產品審查通過之後,本館將與廠商簽約,廠商可開始正式製作發行,本館可將商品轉介予本館紀念品店販售。
經由合作開發方式生產之產品,必須是獨特的設計,產品已適當方式標示為「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授權製作」或其他雙方所同意之字樣,本館竭誠歡迎對文化有情感、對創意有觸動、讓史前文化可以再度融入生活者,都可以善加運用本館的典藏品加入合作行列。
一、圖像資料使用費
二、權利金